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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滿$2500免運費送貨服務:只限香港境內,但不包括特別地區:如南大嶼山,馬灣,愉景灣等

退換貨政策

退換條款

顧客可以在收到產品後7天內(根據送貨簽收的記錄)因下列原因可要求安排退換

1. 產品送達時已經損壞,而損壞非由顧客所導致
2. 產品錯誤運送,而錯誤非由顧客所導致

下列產品不能退換 :
1. 產品原包裝已被開封、被標記或曾被使用
2. 產品未保持完好包裝、已受破壞損毀或不
    完整
3. 已消耗、已使用、已磨損、已清洗或已被
     拆成小份
4. 中藥煎煮藥液及中藥材散濟
5. 減價或清貨之產品
6. 藥品及食品,除非產品損壞或錯誤運送而  
     並非由顧客所導致


產品退換

1. 符合上述退換條款的產品,顧客需要將產品自行送達蔘晴指定的收貨地點
2. 顧客需連同發票一同退回
3. 顧客只能退換所訂購之相同產品
4. 如相同產品缺貨,可要求退換相同價格的
    產品


退款安排

所有符合退換條件,但未能安排退換的產品適用於以下條款
1. 蔘晴只會退回產品之價格,顧客同意因訂單產生的運送費用及所有其它費用(如有)均不會退回
2. 顧客須退回隨產品時一併付上之所有贈券及贈品(如有)方可獲得蔘晴安排退款
3. 如顧客於訂單賺取任何會員積分,將會在退款後扣除
4. 蔘晴不會負責任何因退款而產生由第三方機構如銀行、信用卡機構、支付系統等對顧客收取的任何費用,積分優惠回扣等
5. 一般情況下退款時間可能需時4至5星期,這根據顧客選用的銀行、信用卡機構、支付系統等而定,而非蔘晴所能涉及的範圍及承諾
6. 蔘晴保留所有最終權利決定訂單能否作退換或退款安排